招标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中心中油测井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辐射检测仪外检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5
中油测井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辐射检测仪外检服务(二次) 2025-07-25
项目名称: 中油测井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辐射检测仪外检服务(二次)
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为中油测井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辐射检测仪外检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1.2服务内容:公司内部辐射检测仪委外检测,具体类型和型号如下: 序号 类别 型号 1 便携式 α.β表面污染仪 2 中子个人剂量仪(单中子) 3 γ个人剂量仪 4 中子个人剂量仪 5 中子γ巡检仪(单中子 ) 6 中子γ巡检仪 7 伽马枪(伽马剂量率仪) 8 固定式 区域中子探头 9 区域伽马探头 10 区域中子γ一体探头 11 区域主机(内置γ探测器) 12 βγ剂量仪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付期限:接收检测仪后15日内完成。 1.6项目预算:60万元(不含税),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项目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谈判)(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辐射检测仪检定校准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门颁发的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标的相关的辐射类检测仪器或已取得上述资质单位计量代理业务授权(提供本单位资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查询截图); 2.4其他要求:①供应商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供应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供应商向采购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采购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涉;④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00至2025年07月29日17:00。3.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