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浮筒液位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浮筒液位计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浮筒液位计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浮筒液位计框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框架期限:1年。

2.4交货期:订单合同签订后6周。

2.5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应具有浮筒液位计加工、组装、检测能力。

3.6产品应具有NEPSI或CQST或PCEC(及互认机构)颁发的防爆证书。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 Ex、ATEX等。

3.1-3.6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属违法行为。

3.7业绩要求:(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在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3个及以上炼油/石化/化工项目的销售业绩,并且单个业绩在100台及以上。投标人如果有采用框架协议模式供货的应用业绩应优先列出。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产品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须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合同复印件信息与业绩一览表数据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应用业绩的合同并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包括联系地址、联系人员等资料,以便业主了解情况。

(2)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石油石化项目业绩一览表(浮筒液位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实际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一览表电子版需提供EXCEL可编辑版与盖章扫描版。

3.8投标人应提供说明自身制造能力和条件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年产能及设计能力等。

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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