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101号厂房配电增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本招标项目101号厂房配电增容项目招标人为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1号厂房配电增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0730-2511010399/01
设备名称:101号厂房配电增容项目
数量:壹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01号厂房配电增容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
6 |
总则 |
6.1 |
公司现有配电容量:800KVA主要支撑生产设备、办公用电及辅助设施运行。随着业务规模年均增长率不断提高,新增101号仓储加工中心生产线及设备、102厂房建成对电力需求量增大;根据公司战略,计划扩大生产规模/引入高耗能设备。103、104、105厂房的陆续建成。对用电力需求进一步增大。 |
6.2 |
现有800KVA已接近满载(附近半年用电峰值数据),无法满足新增设备运行需求,导致: |
6.3 |
设备降载运行,生产效率下降; |
6.4 |
频繁跳闸风险,影响生产连续性; |
6.5 |
无法支持未来扩建项目(如扩建厂房、数字化改造)的用电需求,故增加配电增容势在必行。总配电容量从800KVA提升至4050KVA(现有800KVA + 新增3250KVA) |
6.6 |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配电增容项目工程。0.4kV低压开关柜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
6.7 |
买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整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
6.8 |
卖方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买方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若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
6.9 |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家标准。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
6.10 |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
6.11 |
卖方必须确保供货的完整性和满足用户安装、使用安全可靠,卖方有责任对规范书技术条款提出补充。若在安装运行中发现缺项或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时,由卖方负责免费补全。 |
6.12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本规范中内容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供买方确认。 |
6.13 |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且已有整套同类型产品至少有10台3年及以上成熟运行的经验。卖方投标时必须提供业绩表和用户反馈意见供买方核实。 |
7 |
工程概况 |
7.1 |
概述 |
7.2 |
增容项目负荷按二类设计,10kV电源单回路供电。 |
8 |
3电气设备的环境设计条件 |
8.1 |
本条的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这会影响卖方的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
8.2 |
下列环境条件适用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结构,特别是对于控制和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尤其重要。 |
8.3 |
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
8.4 |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
8.5 |
厂址条件 |
8.6 |
使用环境(户内) |
8.6.1 |
周围空气温度 |
8.6.1.1 |
最高温度: 42.3 ℃ |
8.6.1.1 |
最低温度: -14.8 ℃ |
8.6.2 |
环境相对湿度: |
8.6.2.1 |
极限最高值: 90 %(25℃) |
8.6.2.2 |
年平均值: 50 %(25℃) |
8.6.3 |
系统运行条件 |
8.6.3.1 |
额定电压:10kV 最高运行电压:12kV |
8.6.3.2 |
额定频率:50Hz 中性点连接方式:不接地 |
8.7 |
工程条件 |
8.7.1 |
厂用电系统概况: |
8.7.1.1 |
系统电压 10 kV |
8.7.1.2 |
系统频率 50 Hz |
8.7.1.3 |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不接地 |
8.7.1.4 |
安装地点 室内 |
8.7.2 |
电源: |
8.7.2.1 |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三相四线 380/220V |
8.7.2.2 |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 |
9 |
规范和标准 |
9.1 |
设备制造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
其他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资格业绩要求:(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不做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三网截图,以现场查询为准。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07-25 09:00起至2025-08-01 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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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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