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职场及分公司绿地投房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5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职场及分公司绿地投房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07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职场及分公司绿地投房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对空调进行日常维护及保养,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894000元。

最高磋商限价:894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响应文件必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承诺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注: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述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内任意一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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