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及部分给水管道维修改造采购公告
2025-07-25项目名称:消防设施及部分给水管道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69.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经检测,校园内存在消防设施老化、用水管道破损漏水等情况,为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减小安全隐患及资源浪费,经检测发现存在室外消防管道需要更换、拟对建筑物内消防设施及供水管道进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前需将主要材料清单表(详见附件)中所列的材料运至校内,由学校及监理单位确认与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一致后方可进行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最新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最新且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最新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磋商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磋商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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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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