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境内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25本招标项目长治境内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工程,已列入2024年度实
施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长治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长治境内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工程,分为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和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均维持原路二级公路技
术标准。
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处治长度为22.45km,处治方式为2cm超薄罩面,其中:G341线处治长度为14.278km,S324线处治长度
为8.172km。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涉及G207线三座桥梁,其中:南社桥位于K1724+770处,桥梁全长366m;麦仓桥位
于K1727+868处,桥梁全长186m;下桂花桥位于K1728+877处,桥梁全长186m;同步处治桥面系、上部、下部结构局部病害。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001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
设施养护资质或同时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二类乙级资质和一
类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
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工程内容含路面)施工业绩;
②1项桥梁养护施工业绩。
注:若某一业绩同时包含多项工作内容时可分别予以认定。
(4)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
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担任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担任项目总工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再独立或与其他投
标人组建联合体参与此次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资质业务许可范围核定
资格。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9.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20:00至2025年8月1日2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工作)。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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