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3贵港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贵港市华电路1号 2.2 项目规模: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9-11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工业锅炉-贵港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设备采购(CHDTDZ087/17-QT-02901):1台35t/h的燃油启动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人员技能培训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业锅炉-贵港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证书主要信息扫描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等能证明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所报厂家的有效期内授权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23 10:00到2025-07-3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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