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泾河新城校园安保项目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泾河新城校园安保项目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4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泾河新城校园安保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共包含20所学校。

招标内容:泾河新城校园安保项目保安服务项目,共需保安服务人员62名。

服务期:12个月,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泾河新城校园安保项目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泾河新城校园安保项目保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2024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2024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投标人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8月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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