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公司上都新能源项目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防雷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25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公司上都新能源项目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防雷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及多伦县境内,装机容量1600MW,其中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风场(北方卓伦、辉斯高、金莲川风场),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个风场(北方多伦、西山湾风场),共5座220kV升压站、342台风机、35kV集电线路64回。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公司上都新能源项目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防雷改造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及多伦县境内

2.5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北方卓伦、辉斯高、金莲川、多伦、西山湾风电场5个风电场共10回35kV集电线路进行防雷击改造,包括但不限于:35kV集电线路杆塔接地电阻降阻改造;风机终端塔、钻跨越位置及站前杆塔避雷器(含计数器)更换;杆塔加装ESE系类提前放电避雷针;加装35kV多腔吹弧避雷装置;加装带串联间隙氧化锌避雷器;站前杆塔引线下引改造施工;线路绝缘子紫外检测并更换零值绝缘子;卓伦、辉斯高风电场集电线路跳线及引线加装绝缘护套。包含改造所需要的物料采购、辅助部件、工器具、人工、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临时征地补偿、协调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内容包含防雷施工(或改造)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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