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6-9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6-9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为城中村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红砖硬化117773.34平方米,面包砖铺装7418.9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11342.7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道路罩面16860平方米,路缘石长3097.50米,路灯40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②质量标准:合格;③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④计划工期:1标段90天,2标段60天,3标段60天,4标段60天,5标段60天,6标段60天,7标段60天,8标段75天,9标段7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8 00:00至2025-08-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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