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河县2025年省道县养小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河县2025年省道县养小修项目(二次)已由塔河县交通运输局以塔交发【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塔河县2025年省道县养小修项目 (二次)

2.2建设规模:塔河县2025年省道县养小修项目,维修里程共11.1325公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塔河县。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6日,交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工期6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1

塔河县2025年省道县养小修项目(二次)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4259895.0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4 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一个公路工程类似业绩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保险缴费证明的日期在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 3 个月。

项目总工: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保险缴费证明的日期在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 3 个月。

注: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3.2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2023年)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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