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5-07-25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院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第二次)物项进行采购,现院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院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2028年院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职工及院下属公司普通公务出行网约车用车服务。
2.2相关要求:
服务内容:为院属各用车单位(部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市区域内及全国其他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2028年院网约车交通保障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本次合同封顶价为770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①提供所使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版信息化管理平台(如企业版APP等)。注:供应商需提交使用平台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注: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它要求:①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②具备接入至少5家合作网约车平台的在执行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注:如为合同,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合同周期、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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