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结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结算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结算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招标内容: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提供住院收费员、门诊收费员、引导员,提供患者引导、窗口收费结算服务等

(四)项目投入人数:住院收费员不低于25人、门诊收费员不低于13人、引导员不低于17人,合计55人

(五)实施地点: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六)服务期限:两年

(七)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八)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承诺与拟派服务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为其缴纳社保。

4.投标人承诺拟派服务人员均具有健康体检证明,并在之后每年定期安排一次常规健康体检,确保服务人员身体健康。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12.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6日8时00分起至2025年8月1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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