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300万吨/年催化裂解不饱和轻烃回收一体化装置等4套装置详细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5
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催化裂解不饱和轻烃回收一体化装置等15个主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300万吨/年催化裂解不饱和轻烃回收一体化装置等4套装置详细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814.12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新建300万吨/年催化裂解不饱和轻烃回收一体化装置(基础设计最大设计压力7.5MPa)、3万吨/年高纯丁烯-1装置(基础设计最大设计压力2.86MPa)、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基础设计最大设计压力5.5Mpa)、5万吨/年异壬醇装置(基础设计最大设计压力11.4Mpa)共4套装置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3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工艺、设备、结构专业各1名),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7月25日23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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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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