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网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7-25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网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物品品类为《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建设指引(2015年)》中规定的营业网点办公家具以及部分营业网点实际工作中所需的其他家具,共计48种。
采购有效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中标人数量:4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内行业标准要求。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次年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之后成立的无需提供)。
2.2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国家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5申请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申请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承诺函)。
2.6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8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2.9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10申请人未处于建设银行禁用、退出、暂停合作及取消候选资格处理期内。
2.11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2申请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13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4申请人须为办公家具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15申请人所供应的办公桌、沙发和文件柜三类家具产品应具备市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2.16申请人应具有服务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来具有家具类采购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
2.17申请人具有设计、生产、安装和配送的能力,且售后服务机构(包括自有机构和协议机构,下同)或人员覆盖招标人12家二级分行所在地城市(雄安新区售后服务机构可设立在保定市)。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数量16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不多于16家,则不进行评分,全部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6家,则按资格预审详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6家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日17时30(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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