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方式
本次原燃材料采购及运输采用谈判采购、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为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范围及周期
2.1 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拜城县铁热克镇粉煤灰采购总量3万吨左右,具体明细见附件。
2.2本次采购周期为7个月;合同签订期为7个月。
2.3 实际采购量以采购单位实际生产需求量为准,采购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遇市场不可控因素,则采购方可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协议,变更采购量。
3、响应人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响应业务或提供相关发票、合同等证据。
3.2响应人须有开采许可证、与矿方的有效合同或本年度开具的此物料的发票。
3.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响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单位须上传“信用中国”本年度查询结果,保证成交后能够按合同履约。
3.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自然人响应。
3.6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8能提供24小时供应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能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3.9响应人响应时以现金方式缴纳一定数额的响应保证金及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费用200元,响应保证金需交纳43000元。采购文件费用收据请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一经售出,采购文件费用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3.10其他说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无论何时发现,相关响应均无效,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
3.11响应人须对此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充分掌握采购范围内的业务等相关内容。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前购买采购文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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