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PPP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6受中国电建设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位于浦口经济开发区西南部桥林新城,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凌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和浦口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其中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北起梨园路,南至桥林大道,设计全长4992.156m,红线宽50m。本项目合同额约3.5亿元,预计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PPP项目工程使用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 5% |
吨 |
40000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 3.5% |
吨 |
8000 |
4、交货时间
以使用项目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西山社区,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PPP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不大于5%,最少不小于3.5%,机动车道处水泥含量建议采用5%,非机动车道处水泥含量建议采用3.5%。施工时应结合现场配合比试验采用合理且满足规范要求的配合比,其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机动车道基层应为3.5~4.0MPa,非机动车道基层应达到2.5MPa。机动车道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8%,非机动车道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7%。水泥稳定碎石应在拌和厂集中拌和,现场机械摊铺。
水泥采用P.O 42.5,初凝时间应不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不大于10h。
水泥稳定碎石中集料应具有一定的级配,级配范围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规定且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
本次招标的材料需保证所有原材均为全新的材料(不含再生料)。
通过下列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7、其他:项目招标数量为工程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的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距离不超过45公里(提供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至江苏盘古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距截图),该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与项目现场人员双方确认运距,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 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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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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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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