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M23-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联合装置磷酸盐加药装置-Q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防爆招标公告

2025-07-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M23-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联合装置磷酸盐加药装置-Q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招标编号:NW)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M23-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联合装置磷酸盐加药装置-Q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

1.000

2

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3个项目催化装置磷酸盐加药设施的供货业绩,并提供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其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计参数、设备规格、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签署和盖章页等。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生产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投标商须提供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投标商须提供所投标的每套磷酸盐加药装置的流程图、设备平面/立面布置图、加药泵、搅拌器和溶药箱数据表。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5)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以招标方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 (6)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炼化企业设备二维码技术规范的资料交付要求,提交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提交技术协议初版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6日14时0分 至 2025年7月3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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