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2025-07-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3.1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简称“动力中心锅炉”)
(1)动力中心锅炉由3台×480t/h CFB锅炉组成,以煤为主要燃料,掺烧部分石油焦,采用“炉内石灰石+炉外‘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及超净布袋除尘处理。
(2)动力中心锅炉炉灰日产生量约800吨(约29.2万吨/年),配套建设2座×1600m³炉灰立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灰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3)动力中心锅炉炉渣日产生量为400吨(约14.6万吨/年),配套建设2座×750m³炉渣立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渣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4)燃料工况:以煤和石油焦为燃料,石油焦掺烧比例0~25%;石油焦为泉州石化延迟焦化装置自产石油焦。
3.2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锅炉(简称“动力站锅炉”)
(1)动力站锅炉由2×310t/h CFB锅炉组成,以石油焦为主要燃料,掺烧部分煤,采用“炉内石灰石+炉外氢氧化钠湿法洗涤”脱硫及超净布袋除尘处理。
(2)动力站锅炉炉灰日产生量约30吨(约1.1万吨/年),配套建设2×1000m³炉灰立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灰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3)炉渣日产生量约300吨(约11万吨/年),配套建设2座×1000m³炉渣立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渣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4)燃料工况:以煤和石油焦为燃料,石油焦比例50~100%;石油焦为泉州石化延迟焦化装置自产石油焦。
4.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1采购人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
通过本次采购,选取1家成交人。本项目的成交人负责承接锅炉炉灰日产量(800吨/天)的15%份额(比例)和炉渣日产量(700吨/天)的15%份额(比例)的综合利用。
(1)报价人承接炉灰的同时,应承接炉渣综合利用;且报价人承接动力中心炉灰、动力中心炉渣和动力站炉渣的份额(比例)应一致。
(2)当炉灰实际日产量不等于800吨、炉渣实际日产量不等于700吨时,以采购人安排的运量执行外运,处理量将根据成交人的日综合利用量所占的对应份额(比例)分配。
4.2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4.3本项目的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合同与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合同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署。
5.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30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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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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