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城燃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位于福建省内光泽县、顺昌县、尤溪县、明溪县、仙游县(根据业务拓展可能扩大到福建省内其他县市);以及加气站、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委托具有相关资格条件供应商对燃气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小区工商业用户燃气管道工程、加气站、气化站等项目开展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服务采购为预估数量采购,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员实际需求数量,以采购人发出的监理服务委托单约定的数量为准。
项目所在地: 福建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登录后查看)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新能源燃气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以下全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证书:①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②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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