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成华优创公司恒河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81.1本招标项目成华区成华优创公司恒河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施工/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02-510108-04-01-483994】FGQB-0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成华优创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成华优创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华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涉及改造原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建设租赁性住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以实际方案为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及发包人指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上述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答疑等文件所述全部施工内容)。
2.5质量标准:①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②同时,本工程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其相关设计图纸、工法展示样板中所有相关工程质量规定;③如以上标准存在不一致,则以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业绩均认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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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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