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运河西堤文化公园质态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28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运河西堤文化公园质态提升项目已由高邮市数据局以邮数据投资发[2025]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农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运河西堤文化公园质态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高邮市城西 2.1.2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以“湖上升明月”为核心主景创作思路,制作安装西堤八景河湖文化展示装置8项(运河故道龙船1项、文化创意展示建设设施共7项)。遗产石、林下空间等安装数字智慧照明设备约6950套;营地室外原休憩设施和景观设施修缮提升20项;耿庙石柱展示木质游船亮化设备改造2套;万家塘环境基础改造25项;营地内原挡水北圩头修整;游客中心等公建外立面修缮出新约900平方米;数字管控系统安装(包括动态全息投影系统25台、意境氛围水系统13项、空间交叉立体水幕系统3项、全域智慧视觉导览系统115项、智能配电及总控系统27项);敷设智慧照明设备管线约25000米;安装智慧照明巡检控制设备17项,智慧照明设施设备17套。 2.1.3 合同估算价:3920.7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1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10日 2.1.5 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以“湖上升明月”为核心主景创作思路,制作安装西堤八景河湖文化展示装置8项(运河故道龙船1项、文化创意展示建设设施共7项)。遗产石、林下空间等安装数字智慧照明设备约6950套;营地室外原休憩设施和景观设施修缮提升20项;耿庙石柱展示木质游船亮化设备改造2套;万家塘环境基础改造25项;营地内原挡水北圩头修整;游客中心等公建外立面修缮出新约900平方米;数字管控系统安装(包括动态全息投影系统25台、意境氛围水系统13项、空间交叉立体水幕系统3项、全域智慧视觉导览系统115项、智能配电及总控系统27项);敷设智慧照明设备管线约25000米;安装智慧照明巡检控制设备17项,智慧照明设施设备17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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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亮化项目(含公园亮化)。如为设计业绩,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10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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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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