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河矿院清水罐拆卖处置一体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9原江河矿院清水罐拆卖处置一体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原江河矿院清水罐拆卖处置一体化已由(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以([2025]予油采一计便字WX-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原江河矿院清水罐拆卖处置一体化(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采油一厂原江河矿院。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6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23 万元(中标人支付招标人拆卖费不低于2.23万元,
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2.5标段招标范围: 1.拆除、处置500方清水罐2座:单罐规格:直径9米、高7.5米,单罐重约15.74吨。2.拆除施工安全措施:使用水力切割罐体1m×1.5m洞口×2个×2座罐、使用登高车台班4个、35t吊车台班4个等。
。
2.6.1投标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营业执照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经营范围。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22 年以来有(油田地面建设安装类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10万元)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或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经营许可。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名;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符合第3.1款(1)、(2)1)、(3)、(4)、(5)、(6)项基本资格条件;
(6)联合体其他成员需符合第3.1款(1)、(2)2)项基本资格条件。
(7)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 11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8月3日 12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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