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29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13 17: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唐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工程质量提升

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已由浙江省能源局项目备案(2307-330000-04-01-22354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508FW-07

2.2 项目名称:大唐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22+2 个月。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31 年12 月31 日(暂定,最终实际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之日结束。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全过程工程质量控制咨询的标准、规程和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投标方对工程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及全过程指导;完成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政策解读、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咨询与指导、电力建

设标准规范宣贯与培训、电力工程全过程实体质量咨询与指导(含土建、汽机、锅炉、电气、调试、档案、热控、安全等专业)、电力建设科技进步成果培训、电力建设工法咨询与指导、电力建设QC 成果咨询与指导、电力建设地基结构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电力建设绿色建造(施工)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电力工程档案(项目文件)编制咨询与指导、工程DVD 汇报片制作及讲解、指导编制创优PPT 汇报材料、工程质量评价咨询及指导,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达标投产复验咨询与指导,并出具达标投产复验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复查迎检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个单台机组容量 6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的火电工程创优咨询或质量提升咨询或工程质量评价服务业绩(含执行中业绩),且其中至少有1 项获得行业优质工程奖及以上;并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 1 项单台机组容量6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的火电工程创优咨询或质量提升咨询或工程质量评价服务业绩(含执行中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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