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2号锅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3-01-10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2号锅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
2.2.项目规模:2*660MW火电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锅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包含日常制粉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日常消缺和10台磨煤机大修,制粉系统所有设备及附属管道卫生打扫,安保措施施行,效率试验配合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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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
10.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并提供1项660MW或以上火电机组制粉系统维护项目业绩(业绩内容包含磨煤机大修)。(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1-10 15:02到2023-01-16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2-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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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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