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院南海西部油气田海油软化(纳滤)设备加工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2023-01-1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院南海西部油气田海油软化(纳滤)设备加工制作服务 招标人: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天津院南海西部油气田海油软化(纳滤)设备加工制作服务 标段(包)编号:22-CNCCC-HW-GK-3288/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机架及成撬原材料的购买,及三套纳滤,三套保安过滤器的机架加工成撬服务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天津院南海西部油气田海油软化(纳滤)设备加工制作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图纸 数量:3台纳滤架子的加工,3套保安过滤器机架加工,以及喷砂油漆施工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之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2项已完成的 撬块建造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等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1月11日到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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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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