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2023-01-13
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热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外委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热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西二环东侧,现有4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100MW。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输煤系统设有10段输煤皮带,其中#1—#9皮带是甲乙双侧,#10皮带是单侧,煤场设有一台斗轮堆取料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机组输煤系统设有8段输煤皮带,其中#1—#7皮带是甲乙双侧,#8皮带是单侧,煤场设有两台斗轮堆取料机。本次拟对丰泰公司和科林公司输煤系统运行值班工作进行外委。
规模:2×200MW+2×350MW。
范围:投标方需至少配备74人完成呼和浩特热电厂输煤系统运行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统一招标,中标后和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改革后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月13日9:00起至2023年2月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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