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厂房钢结构与围护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9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600吨/日,二期300吨/日,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一期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为23.05万吨(入厂垃圾量);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稳定化+炉渣综合利用”工艺,配置1×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15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双流体喷嘴(熟石灰浆)+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本项目由招标人通过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厂房钢结构与围护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厂房钢结构与围护系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2项及以上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2月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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