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土建维护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2.2.项目规模: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土建维护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07月16日开工,2024年07月15日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正式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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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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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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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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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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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土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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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土建维护,主要包括火电厂区生产厂房及建构物、厂前区建构物等土建设施的修缮、翻新、日常维护;同时包括新建零星土建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机组检修、技改、设施完善和机组日常运行等所需增加的零星土建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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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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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土建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6.供应商在本项目前期采购中(如有)不得存在串通、造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必须具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火电机组土建维护且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业绩不少于3项(要求合同已执行完成或正在执行超过1年及以上),厂区外附属工程业绩不属于合规业绩,并提供完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1 16:30到2023-02-09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27 09:00。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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