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购置无菌接驳机计数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购置无菌接驳机计数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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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1012Z0730 ;
2、项目名称: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购置无菌接驳机计数器项目 ;
3、预算金额:1369500.00元;
4、最高限价:13695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购置无菌接驳机计数器83000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1)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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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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