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能源哈尔滨地区所属发电企业2023年氢氧化钠招标公告

2023-02-03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哈尔滨地区所属发电企业2023年氢氧化钠招标采购已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209号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2023年3月1日-2024年3月1日(暂定)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华电能源哈尔滨地区所属发电企业2023年氢氧化钠招标采购项目
哈发、哈热公司(电厂)、哈三生产所需氢氧化钠折百数量约570吨(哈发20吨、哈热290吨、哈三260吨)氢氧化钠(NaOH)含量≥30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能源哈尔滨地区所属发电企业2023年氢氧化钠招标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氢氧化钠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氢氧化钠或液碱;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氢氧化钠或液碱。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日期前)应具有至少1个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每个影印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没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协议运输单位运输协议(或合同)扫描件及协议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2台及以上运输车辆(提供年检合格的危化品车辆行驶证、危化品车辆押运员证扫描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3 14:50到2023-02-10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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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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