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财务部分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项目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2.2.项目规模:本次采购为项目招标,为了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营,将部分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进行外包,涉及的工作均需要在招标方指定地点进行驻场服务工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结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登录后查看) |
财务部分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项目 |
财务部分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项目 |
200 |
(登录后查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部分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国家认可的财务服务资质(需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两份财务相关服务业绩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数量、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关键页清晰的扫描件)。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3 16:07到2023-02-10 17:00。
4.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2-28 0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3-02-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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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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