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司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安装工程
2.2工程概况:6号线为连接城市南部的东西向填充线,功能为中心城区南部的联络线。线路串联了西部新城、南部新城和净月团。线路起于长春西部新城小开源堡,沿飞跃北路、飞跃路、芳草街、华远路、生态大街、天普路、永顺路敷设,终点设在长影世纪城。6号线在双丰站、长春西站与2号线(已运营)换乘、在飞跃广场站与7号线换乘、在硅谷广场站与5号线换乘、在蔚山路站与空港线远期换乘、在南湖中街站与双阳线远期换乘、在华庆路站与1号线(已运营)换乘、在福祉路西站与4号线南延换乘、在长影世纪城站与3号线(已运营)换乘。线路全长29.570km,共设置车站22座,换乘站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396m。在绕城高速以南、临河街以西设置吴家店车辆段一座,占地面积约31.536ha;6号线西湖停车场与2号线西湖车辆段共址建设,仅新建1座单体,为运用库,总面积约为26ha。共设置2座区间变电所。6号线按统一工艺原则接入南四环控制中心。吴家店车辆段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综合楼、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宿舍楼、工程车库/材料棚、调机车库、废水处理站、消防/生活水池及泵房、换热站、杂品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轮对及受电弓在线检测棚、垃圾中转站、燃气调压箱、门卫*3等建筑单体。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工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6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单位需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须具有国内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施工(安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6 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0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20-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15日16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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