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进出口清关提运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3-02-10
(登录后查看)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物流公司天津地区进出口清关提运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进出口清关提运代理服务
完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起2年
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业主的需要,负责天津港、天津保税区、天津机场等天津口岸与业主指定地 点之间清关运输及口岸作业等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港、天津保税区、天津机场等天津口岸与业主指定地
服务内容简介: 货物在天津港、天津保税区、天津机场等天津口岸的清关和提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港、天津保税区、天津机场等天津口岸清关、接货及时送货至 指定库房(包括绑扎、加固等,不含目的地地点内卸车);业主指定库房运至天 津港、天津保税区、天津机场等天津口岸及通关、港口操作(包括绑扎、加固等,不含装货地内装车)同时负责进口押箱、换单、报关报检、海关验货、商检验木、 代理消杀、代理货物核酸检测、法检验货、返还木箱。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资质:(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应具备并在投标时提供《报关企业备案信息》(并且状态为已备案)(原件备查)。
三、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项已完成进出口清关提运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单次合同及年度协议时间以海运或空运提单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或所对应的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验收证明文件(海运或空运提单)或(财务)结算清单或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到服务验收证明的,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四、车辆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可控30吨运输车辆(载货车厢及牵引车拖头为1台套)至少3台套,投标提供车厢及牵引车头的整套证明资料,可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自有证明(含载货车厢及牵引车拖头)至少包括: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非自有,需提供车辆服务合同。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各种证件齐全、合法及有效;安全性能、技术性能良好,必须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不耽误本项目服务进度。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2月10日到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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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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