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中医器械和药房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FZSG022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中医器械和药房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中医器械和药房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

1批

280000

28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d.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4.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5.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至 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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