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LNG扩建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招标人: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石化工程江苏LNG扩建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江苏滨海LNG项目接收站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投资建设,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区。一期扩建项目在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对接收站部分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300万吨/年:其中气态外输220万吨/年,液态外输80万吨/年。新建6座27万方LNG储罐及配套气化设施、公辅设施等。由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EPC总承包,计划2021年5月开工,2023年底投入使用,计划工期为30个月。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主要技术规格: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量2000kg/罐;干粉枪喷射速率≥2kg/s,射程≥6m;干粉灭火剂为碳酸氢钠干粉。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额定流量3L/S,发泡倍数≥500;泡沫灭火剂为耐海水型,3%,发泡倍数≥500;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流量≥3L/S,容积≥300L。 数量:干粉灭火系统6套,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0套。 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区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仅接受干粉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制造商,其它形式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人自己不生产干粉剂、泡沫灭火剂等消耗品时,可以外购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备LNG接收站项目或石化项目干粉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系统的供货业绩,每种系统供货业绩数量均不少于2个。供货业绩中品牌须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作为其他品牌代理人的供货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规格)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签收单或验收单或者入库单等)。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以上内容的或者无法提供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国内用户使用证明、调试验收报告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到2023年02月20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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