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2年地铁公网覆盖工程镀锌线槽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2年地铁公网覆盖工程镀锌线槽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TC22910CF-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2年地铁公网覆盖工程镀锌线槽采购项目(三次)
1.2招标编号:TC22910CF-3
1.3招标内容:郑州地铁6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等4条地铁线路镀锌线槽采购。
序号 |
份额 |
线路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1 |
份额一 |
8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 |
铁质镀锌线槽 |
镀锌槽式桥架100mm(宽)*100mm(高)*1.5mm(含全部安装件) |
米 |
11147 |
56.41 |
镀锌槽式桥架200mm(宽)*150mm(高)*1.5mm(含全部安装件) |
米 |
31539 |
275.17 |
镀锌槽式隔板桥架300mm(宽)*150mm(高)*1.5mm(含全部安装件) |
米 |
11218 |
130.66 |
2 |
份额二 |
6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 |
铁质镀锌线槽 |
镀锌槽式桥架100mm(宽)*100mm(高)*1.5mm(含全部安装件) |
米 |
12249 |
61.98 |
镀锌槽式桥架200mm(宽)*150mm(高)*1.5mm(含全部安装件) |
米 |
30711 |
267.95 |
镀锌槽式隔板桥架300mm(宽)*150mm(高)*1.5mm(含全部安装件) |
米 |
9631 |
112.17 |
合计 |
904.34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1.4预估金额(含税):904.34万元。
1.5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本次集采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份额划分 |
线路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1 |
第一名 |
份额一 |
8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 |
462.24 |
2 |
第二名 |
份额二 |
6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 |
442.1 |
1.6交货期要求:订单发出后15日历天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8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项目完成交付起租之日起30日,以实际达到者为准。
1.9保修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10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统一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两年(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2.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产品(同类产品为线槽或桥架类产品,仅指通信项目或地铁场景使用,不包含普通房产类线槽业绩)销售业绩,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至少一份。
业绩证明文件: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该合同项下的所有发票作为证明材料。②业绩时间认定:框架合同时间认定以订单或结算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金额以合同项下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③评标委员会将对发票进行网上核验,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否决投标人投标。④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2.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任意一个本次招标产品均可),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今。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7.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7.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其制造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1)含有产品制造厂房门牌号以及标有投标人单位名称的厂房或厂区大门全景照片一张,门牌号及单位名称必须完整、清晰;2)本次采购产品生产车间内部带经纬度的全景照片两张,照片中应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制作工具、产品的制作原材料等内容;3)投标人产品制造厂房的产权证明资料,且地址应与产品制造厂房门牌号一致。投标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且产权人应为投标人本身,投标人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如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或投标人存在欺诈、隐瞒、骗取中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给招标人项目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2.7.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0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0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0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河南区域“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黑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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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