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发电厂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及工业废水改造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胜利发电厂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及工业废水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及工业废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胜利发电厂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及工业废水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合同估算金额:7515.88万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胜利发电厂脱硫废水深度处理(1000m
3/d)及工业废水改造(400m
3/h)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交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和业绩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业绩:
①2018年以来有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单套处理废水水量≥12t/h)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2018年以来有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单套处理废水水量≥12t/h)设计项目业绩;
③2018年以来有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单套处理废水水量≥12t/h)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第 3.1(1)、(2)、(5)、(6)①②、(7)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3.1(1)、(3)、(4)、(5)、(6)③、(7)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或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单套处理废水水量≥12t/h)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单套处理废水水量≥12t/h)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单套处理废水水量≥12t/h)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7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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