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2023年输油输气管道清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油气储运公司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2.2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特殊条件下,对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管辖的油气长输管道投放带跟踪清管器并人工全程进行跟踪定位:1)运行管道输量下降较大、压力上升时,判断可能发生蜡堵等异常工况;2)常规清管作业,清管器发生卡堵;3)管道氮气置换、推油等作业;4)管道首次清管及长期停用再启用;5)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临时需要进行清管跟踪的作业。 按照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的作业指令,负责清管跟踪作业前的踏勘、清管技术方案编制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清管跟踪作业。 非作业期间,维护保养好清管跟踪工用具,确保随时可用。 针对每次清管跟踪作业,编制清管跟踪情况总结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配合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合理处置清管清出物等。
施工地点: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各站及管辖的管线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维修场所(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投 标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2020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1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2月18日至 2023 年 2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14日10时00分之前递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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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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