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建设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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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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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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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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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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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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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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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建设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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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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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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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与洛阳市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平台项目建设的监理服务采购(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地点:洛阳市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6服务期:本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本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建设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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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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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