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2.项目内容:大唐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15台风机消缺工程
(1) 对15台风电机组在基础施工,塔筒及风机安装过程中遗留的尾工,缺陷项,整改项,不符合项等不满足工程竣工及移交质量要求的内容进行消缺作业,使15台风电机组的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等满足相应的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业主,监理和风机厂家包括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等政府管辖机关的质量验收标准,使之满足风机安全并网运行的条件。
(2)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5台风机消缺清单,以及附件2:技术文件。
(3) 附件1:15台风机消缺清单内所列各项仅作为施工参考,具体以技术文件要求,以及甲方验收标准为准。根据施工进度,目前阶段先提供12台消缺清单,投标人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预估现场全部的整改工作量。
(4) 本次招标为消缺的劳务招标,投标人需要自行准备人工及所需的配套物资,包括必要的工器具,设备和耗材,油漆等。消缺所涉及的交通船由招标人提供。
(5) 本次招标涉及的消缺劳务在海上或者陆上的食宿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遇恶劣天气,不排除消缺劳务临时在机位食宿过夜的情况,包括在交通船上的食宿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交通船尽力提供相应方便。
(6) 工程总量:15台风机消缺工程
(7) 工程地点: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长江澳附近海域
(8) 工程开始时间:预计2023年5月1日
(9) 工程结束时间:预计2023年9月30日,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度商议。
(10) 本项目15台风机消缺工程的报价为闭口包干单价,按台结算。本项目整体消缺费用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消缺的机位数量按实结算。
(11) 其它注意事项:
① 投标人应充分调研和了解本项目海域气象水文条件等,做好应对措施。
② 鉴于本项目特殊性,消缺施工不保证能连续作业,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人,机,料多次进出场及现场非窗口期等待时间。
③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施工进度安排消缺计划。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500 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 3 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 3 例以上;
(7)近 3 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 1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
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 3 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 1 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
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
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 3 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7日下午 16 点之前停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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