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旭龙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防护网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旭龙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甘孜州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
本项目工期预计86个月,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是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之一,为Ⅰ等大(1)型工程。正常蓄水位2302m,死水位2294m,水库总库容8.47亿m3,调节库容1.26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2400MW(4×6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05.14亿kW?h。枢纽工程主要由最大坝高213m的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右岸地下引水发电建筑物及过鱼设施、导流工程等组成。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主动防护网APS-150/P型㎡282772.35
2被动防护网PPS-100型,柱高5m㎡25370.1
3被动防护网PPS-200型,柱高5m㎡3150
4被动防护网PPS-500型,柱高7m㎡3913.35
5张口式引导防护网GPS-200-O型,柱高5m㎡404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生产或销售经营的资质。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法代理证明,需取得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不同投标人若取得相同生产厂家或者同一投标人取得两个以上不同生产厂家授权,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①对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②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生产能力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代理授权生产厂家)应具备自有固定生产场所,主动网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被动网年生产能力不少于6万㎡(需提供自有固定生产场所的不动产权证,生产设备、固定生产提供设备清单以及年生产效率说明);
(2)投标人(或代理授权生产厂家)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提交至少1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柔性防护网的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包含本次招标所需型号:主动网APS-150,张口式引导网GPS-200-O,被动网PPS-100、PPS-200、PPS-500任一型号即可。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查询有效,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中要明确体现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书面声明函;(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6日9: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至2023年3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9: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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