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河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百合园、时光园立体智能车库建设招标公告

2023-02-2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齐河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百合园、时光园立体智能车库建设项目
3、项目地点:齐河县
4、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1、百合园立体智能车库:项目位于齐文大街昌奥大厦西侧,占地面积约1500㎡,拟建设地下三层智能车库,地上为智能充电桩停车位。2、时光园立体智能车库:项目位于齐鲁大街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约4000㎡,拟建地上为市民休闲广场,地下一层为农贸市场,地下二层、三层为智能车库。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
5、计划工期:
总工期:300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②施工周期:暂定300日历天(以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要求为准,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31日;竣工时间:2024年1月31日交付并投入使用。
6、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施工、项目验收、移交、手续办理及质量保修期内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确保达到项目移交条件
二标段:项目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三标段:项目的所有工程审计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审计委托合同为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

齐河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百合园、时光园立体智能车库建设项目EPC招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联合体单位须同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要求
(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4%,设计费率为建安工程费的2.2%(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用)(计费基数以审计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

齐河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百合园、时光园立体智能车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其他要求
(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安工程费的0.75%

齐河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百合园、时光园立体智能车库建设项目审计招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规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
3、其他要求
(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高于鲁价费发【2007】205号收费标准的90%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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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