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中南世纪城2.3期68-70#楼配套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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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广饶中南世纪城2.3期68-70#楼配套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项发【2020】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饶县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广饶街道花苑路172号
工程名称:广饶中南世纪城2.3期68-70#楼配套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约95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9.5万元。
计划工期:2023年3月29日开工,2023年6月30日竣工,总日历天数94天。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延安路以东,兴安路以西,迎宾路以南,乐安大街以北。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约15000立方米。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施工)或项目总监(监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4、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5、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2年2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6、本项目监理标段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7日0时00分至2023年3月19日2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2月27日0时00分至2023年3月19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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