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仪征市滨江新城校舍5G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鸿信仪征市滨江新城校舍5G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施工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0388 】),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关于中电鸿信仪征市滨江新城校舍5G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施工项目,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337.9万元(含税),施工内容包括滨江新城校舍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系统、一卡通系统、高考广播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会议系统、精品录播与常态录播系统、校园电视台虚拟演播室系统等施工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施工地点 |
工期 |
1 |
中电鸿信仪征市滨江新城校舍5G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施工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仪征市 |
180日 |
1.2.1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1.2.2工程质量保修期:经验收通过之日起,免费保修三年。
1.2.3施工地点:仪征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业绩不予认可。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6 日23时59分至2023年3月3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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