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宁夏同心华创风机中科发电机技术改造(第一批)项目,该项目已由大唐宁夏公司批准并同意开展,项目业主为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同心风电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张家塬乡汪家
塬村及折腰沟村境内,总装机容量346.5MW。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2.3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346.5MW。
2.4招标编号:CWE
2.5标的名称:华创风机中科发电机技术改造(第一批)项目招标-2023年3月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2.6计划工期: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负责完成3台发电机供货,协助安装及调试工作。
2.7招标范围:大唐宁夏同心华创风机中科发电机技术改造(第一批)项目,
第一批采购3台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用于二期的35号、40号、41号风机。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发电机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协助安装工作。
(2)供货范围主要包括:2MW直驱永磁发电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等附属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协助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等,第一台发电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其它两台发电机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报价有效期一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具体使用单位要求和物资集团采购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2MW直驱风力发电机供货3年内1个及以上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2.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2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7日00时至2023年3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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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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