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徒新区建设发展公司车灯总成生产项目消防联动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3-03-02
一、丹徒新区建设发展公司的车灯总成生产项目消防联动工程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城
(2) 工程规模:造价约137.7万元
(3) 工期:45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业企业需符合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的相关规定);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参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和2023年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8、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⑨、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请申请人于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9:00至17:00(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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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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