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许昌市陆路口岸专用线工程物资采购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备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许昌市陆路口岸专用线工程物资采购招标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2023年3月
交货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许可和认证:钢轨(60KG,25米/根)和弹条扣件(60轨配套I型)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证明。
3.3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4财务能力: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2020年至今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
3.7履约信用: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及所代理生产商出具的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不接受彩印件及传真件);投标人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购件不作代理授权要求;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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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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