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维护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2023年运输服务外包及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
2.2.项目规模: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可满足15人乘坐的中型客车2辆作为生产通勤职工班车,负责车辆维修、保养、车辆损失险等;2、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12名司机和1名管理人员满足招标人日常班车及公务用车相关服务的需要,招标人所需服务车辆包括:23人座车一辆,18人座车一辆,16人座车一辆,15人座车三辆(含本项目租赁车2辆),9人座车一辆,7人座车两辆,5人座车三辆,投标人承担其派往的工作人员的薪酬社保待遇、作为驾驶员所需的必要保险费用、提供劳动保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费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为一年。计划开始及结束时间:拟计划服务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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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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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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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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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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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输服务外包及生产通勤、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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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输服务外包及生产通勤、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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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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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运输服务外包及生产通勤、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完成4项与本项目相似的服务工作业绩(包括2项驾驶员服务业绩和2项车辆租赁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如投标方提供的单项合同业务承包范围同时包含驾驶员服务和车辆租赁服务,该单项合同只按1项业绩统计)。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签订日期、合同额、服务内容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金额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3 10:00到2023-03-1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6 09:30。
六、开标时间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3-04-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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