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所属武汉航道船厂因工程需要,拟对中华路码头1#趸船上建铝合金遮阳棚/不锈钢栏杆(含玻璃幕墙)施工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华路码头1#趸船上建铝合金遮阳棚/不锈钢栏杆(含玻璃幕墙)施工分包
1.2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武汉航道船厂
1.3招标项目规模、内容:依据施工图纸采取全包方式一次性包工包料制作中华路1#趸船上建铝合金遮阳棚/不锈钢栏杆(含玻璃幕墙),本次招标内容分为1个标段。
1.4最高限价:229万(含税,税率1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武汉航道厂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需到武汉航道厂备案,具体备案流程见“3、招标文件的获取”。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如下:
2.2.1资质要求:①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营业范围须包含有钢结构工程承包或钢铝混合船舶制造等。
2.2.2业绩要求:2020年-2022年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完工验收证明。
2.2.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能力(需提供近二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二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2.4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6000W以上的激光切割机1台、2000W以上的激光焊接机或400A以上交直流氩弧焊机(或气保焊机)1台,设备性能良好,满足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投标人自有设备需提供所有权证明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设备性能说明、设备在车间照片;投标人租赁的设备还需提供租赁意向协议或授权经营协议。
2.2.5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任意一张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
2.2.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中选原则:确定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17时。
招标文件每套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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